一、
與小學老師午飯,談到食lunch,兩位小學老師都表示,他們都不能午膳離校,其中一位說學校的規定是「每一個circle可以有一天,中午外出五十分鐘」。
為我這種遠古做過老師的人來說,真的不可能回這類職場了。當年,我們是空堂可以隨便離開校門做自己事的。
這種「每個循環周可以離校50分鐘」的政策,我浮現的,就是坐監放風。
二、
另一個宴間談起這事,其中一位朋友,是前學校高層,即使說:「這樣做好耐啦,係要咁做,因為老師要睇學生食飯,要巡樓,要應付突發事情,真的不能周圍走。」
我這朋友是一位好人,善良正直,正如我身邊好多人一樣,都是一個好人,但同時,對於重視一個真實的人的存在與感受,就是我們那一代乃至前一代的思維了。
三、
曾經很欣賞的一位神父,講道很精彩很有感染力,但他有一句常用詞:「我這樣說,不是處理個別的事,而是一個原則。」當年覺得很有道理,但到了今天,我就發現,這正是問題。如果我們的原則是要具體的人受苦,這原則有多重要呢?在各種事情上,經常遇到這樣的意見:「你的用意好,但這做法可能會[描寫一個最糟糕的可能情況],咁點算呢?」結果,一個可以有好效果但在原則上不夠周全的做法,最好就不做了。
四、
我那代乃至前一代的人,並不意識到,自己陷於秩序幻覺中。大家都相信,把事情安排好,世界就好好運行。
這就是我喜歡自己做自己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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