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無名英雄



主日參與感恩祭,你不妨看看手上的彌撒經書,在福音的部分,有些經書會寫「恭讀按馬爾谷(馬可)所載的福音」,而不是「馬爾谷(馬可)福音」。二者有什麼分別?後者的意思一清二楚,就是指該福音是馬爾谷(馬可)寫的;前者的意思要複雜得多,指的是這部福音源自馬爾谷(馬可),但實際上是誰定稿?不知道。

由於白紙黑字寫明「馬爾谷(馬可)福音」、「瑪竇(馬太)福音」等標題,我們很容易會認為,手上所讀的這卷福音,就是聖史日夕辛勞,在羊毛紙上寫過不休的成果。事實上,四部福音都沒有指名道姓,說出作者是誰。寫成福音的諸名聖史,都沒有把自己的名字放在福音中,因此我們今天說某某福音時,只是由於教會的傳統,或是一些非常間接的證據,來加以判斷。例如在若望(約翰)福音的最後部分有這樣的一句話:「為這些事作證,且寫下這些事的,就是這個門徒,我們知道:他的作證是真實的。」(若21:24)「這個門徒」,就是指「於是她跑去見西滿伯多祿和耶穌所愛的那另一個門徒」(若20:2)中的耶穌所喜愛的那一位門徒,而我們按照福音的記載,斷定這就是指若望(約翰)。


又如在馬爾谷(馬可)福音中,耶穌被捕時,有這樣的一段記載:「那時,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人們也抓住了他;但他撇下麻布,赤著身子逃走了。」(谷14:51-52)這是馬爾谷(馬可)福音的獨家記載,其他福音都沒有,有人就認為如此醜事,不是作者自身,不會特意記下,所以就認為這是馬爾谷(馬可)的剪影了。

但是,這一切都只是推測臆斷,沒有任何明確的證據,無論是外證還是內證,可以幫助我們知道,四部福音的實際作者是誰。況且,我們按照今天的研究結果所得,今天所見到的福音,必然地是經過一個時期的編輯整理,才成為我們今天所見到的模樣,這也是彌撒經書「按XX所載」一句的因由了。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今天所讀的福音,其根源是來自馬爾谷(馬可)/瑪竇(馬太)/路加/若望(約翰)所寫的福音,但是卻不等同他們所寫的福音了。也許,在最初,他們確實是寫過有關耶穌生平的種種,但這些資料,只是這部福音的「底稿」,最後的成品,可能是經過一手二手以至不知多少手的編輯修訂而成了。

那麼,書信又如何?我們今天在聖經上看到的十三封保祿書信,一般聖經都同意,其中七封(得撒洛尼前書[帖撒羅尼迦前書]、迦拉達書[加拉太書]、格林多前後書[哥林多前後書]、斐理伯書[腓立比書]、費肋孟書[腓利門書]及羅馬書)是保祿所寫的,但是其餘六封就有商榷的餘地了。在這裡,我們要明白「託名」這個概念了。在新約時代,知識產權的概念與我們今天大大不同,當時不少人都會跟隨宗徒,如同宗徒跟隨耶穌一樣,而這些跟隨宗徒的人,就會成為一個團體,其思想的發展,也是按該宗徒的核心思想而發展的,而在這種情況下所寫成的作品,很多時候就會託名為該宗徒的作品。所以,這種託名與我們今天借用名人之名,並不相同,反而是一種尊重尊敬的表現。

公函的情況也相同,今天大部分的學者認為,伯多祿前書(彼得前書)的作者並非伯多祿,雅各伯也沒有寫過雅各伯書(雅各書);若望(約翰)著作(若望(約翰)一、二、三書及默示錄[啟示錄])當然和宗徒若望(約翰)有很密切的關係,但是作品是否出自他的手筆,就不能肯定了。

新約經卷潤澤我們的靈性生命,而她們所以能夠來到我們的面前,讓我們得以閱讀,背後,是一群我們不知其姓名的無名英雄。所以,在景仰各個聖史之餘,願你心中也對這些從沒有冒出頭來的先賢先哲,有一份由衷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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