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公司


初執教鞭不久,一回與舊同學星期天飯聚時,隨口一句:「明天要上學。」即時被一位舊同學教訓:「你沒有成長;你明天是上班,不是上學;你去的地方不是學校,是公司﹗」

舊同學並非為爭辯而故作分別,實情是眼光遠大:在過去二十年,學校確實是公司化,而教師,自然也是職員化。

在我剛出道的日子,教師仍然是一種所謂的「良心工作」,即學校對教師是採取一種信任的態度,而且相信,要一位教師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是用規條可以達到的,反而是靠教師的良心,他的專業判斷,更能令教師忘我地付出。

舉例來說,資貼學校的教師合約,並沒有訂明教師每年的假期,而傳統的做法,就是學生放假,教師也不用上班,在這種模糊的界線下,不少教師如覺得有需要,會在不用上班的日子,仍然回來補課,或是備課,更有些教師視學校為家,假期硬是回來逛逛,沒有什麼特別的目的。

現在呢?我終於聽到很正規化的做法:個別學校要給予教師一年十四天的大假,而其他日子,對不起,即使沒有學生,也請你回來公司辦公。「良心工作」變成了「按章工作」,而自從教改之後,各式各樣的「正規做法」出籠,讓學校在官僚的文件上,似乎變得井井有條,實際上,卻是把教師變成公司中的一件配件,而不再是有靈魂的啟蒙者。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教師上班還要「打咭」,不知道什麼時候,科主任會改名為「line長」,而教師可以視學生為生產線上的一件貨物,那麼,教改就真真正正地,成功了。

(原刊於<文匯報>,2009/7/02)

留言

Lawrence說…
社福機構已開始了多年。總幹事叫經理;籌款主任叫業務發展副經理。
只怕學校也有這樣的一天......
Ting說…
很羨慕芬籣教育裡提倡的教育模式,老師們是沒有考績制度,每人都按良心工作,發揮自我。
zhi說…
也許我們可以借用fung外父的精靈,想出各種「庶民智慧」的技術...
zhi說…
客觀條件不許可...那就從主觀的心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