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程度問題


太太備通識的課,正在看一齣疑似鏗鏘集/星期日檔案的新聞節目,當中一個街頭模特兒受訪問。街頭模特兒,就是你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見到一大群龍友圍住的,裙好短、化粧很到位的妹妹仔。

那位街頭模特兒說,接受得了用天賦來賺錢,但是有些人很黑暗,例如會接飯局、去派對,她就接受不了。

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新聞節目又探問那些飯局/派對模特兒,那些妹妹仔可能又會話:接受得了用天賦來賺錢,但是有些人就過了份,例如同人上床來賺錢。

然後,我就想起劉德華在門徒中說:我們賣白粉的,沒有賣廣告,沒有迫他們吃的,有人買,自然就有人賣……

賣,總有其道理,人既然有生之意志,自己為自己的存在狀況,作出解釋。弔詭的是,今天的解釋方法,總是拿更不堪的人墊底,卻沒有人拿更好的人來作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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