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安貧,只是樂道

        還是想繼續談「錢基準」。有朋友留言,認為就是安貧樂道的意思。我不反對安貧樂道,不過今時今日的社會,安貧樂道很容易成為弱者的倫理,僅僅是一種心靈的安慰,而不是真的樂在其中。
        況且,今天的社會,安貧樂道的說法,重點還是在安貧,而非樂道。如果我們想清楚,顏回為什麼可以「一簞食,一瓢飲」?因為他已經有自己的道了。所以,樂在自己的道,即使是貧也不是問題了。
        香港是世界上數一數二有錢的城市,絕大部分人的生活水準,都高於其他大部分地區,可我們的不快樂,也是世界排得上名號。無他,一般世界的邏輯是,我們要錢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香港的邏輯是:我要搵錢,因為我要搵錢。
        人家固然想有錢,但是更重要,人家有生活,我們想做什麼?想洗錢囉。銜尾蛇一般的自我吞噬,沒有出路。
        在這種錢既是工具又是目的的二合一指導思想下,我們根本生不出「不以錢為中心」的生活態度。貧窮都要快樂,首先都是用錢來衡量一下自己先,然後才為自己定位。相反但本質一樣的思想,就是發了達才做有意義的事情,背後的理念很清楚:還是要有錢。
        不是要人人都窮,只是希望,不要以錢為自己生活的基準,或者說,不要單一化得那麼厲害。要衡量自己的生活,可以有家庭、朋友、嗜好、健康……如果我們能夠看多幾樣,就不用永遠都把錢與道,放在同一條線上來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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