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死的人總要活下去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聖經,可能是一本書、一首歌、一幅畫,總之是令你深深共鳴,能激發自己感情的一樣東西。過年的這段日子,回想起母親,就想起《舞舞舞》這段內容:

然後她想知道我離婚的事。
「不是我想離婚而離的,是她有一天突然出走。跟男人走了。」
「你受傷了?」
「只要是站在那樣立場的人,誰都多少會受一點傷吧。」
「她在桌上支著下巴看我的臉。「對不起,我問得好奇怪。不過妳是如何受傷的,我不太能想像。你是如何受傷法呢?受傷後會變怎樣呢?」
「會像在大衣胸口別起Keith Haring的徽章一樣。」
她笑了。「只有這樣?」
「我想說的是。」我說。「這種事情是會慢性化的。吞進日常生活裡去,弄不清楚什麼地方受傷了。不過那卻是存在的。傷這東西就是這樣。並不是可以說就是這個,然後拿出來給人家看的。能夠讓人家看的東西,就不是什麼嚴重的傷了。

        逝去的人停在那一年,而活著的人,總要繼續隨時光流走。我們要成長或老去,日常生活還有早午晚三餐要煩心,至於工作與家庭,更加是不斷提醒我們,自己還活著,而且忙得要忘記,已經有人死去了。只是,真的就忘記了嗎?
Keith Haring的塗鴉往往是快樂的,但是他自己卻在31歲,已經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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