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子女的哲學思辨(三)


        最後可以討論的是主客觀的問題。
        客觀的狀況與主觀的感受,並沒有必然的關係。有錢人追求心靈平安,嘗試過一貧如洗的生活;窮白領努力買勞力士,相信金勞在手,幸福我有。考試全級第一的同學,不見得最有成就感,全班自信爆燈的,可以是考18名的瀟灑哥,也以是考38名的機霸。
        因此,父母以自己認為是好的方法來教養子女,這個「好」,只是出於父母的主觀意願,或是符合客觀的社會狀況,並不一定是子女的「好」。如果我們回到人的獨特性,每一個人都有其內在的潛能,而父母最適合的教養,就是讓外在的因素誘發潛能的實現,那麼,關鍵仍然回到子女本身;他們自己的能力,在什麼地方。
        問題要思考的是:究竟是否真的有一個客觀存在的「潛能」呢?莫扎特確實為音樂而生,還是由於客觀地,他生於音樂世家呢?李白生於今天,會成為余光中還是林夕呢?還是拿綜援的酒鬼?
        如果你相信人生而有其潛能,有為xx而生的本質,所謂教養,是促使這個主觀的認知,甚至可以說,只要他確認到自己的本體生命,就可以自己走下去了。
        否則,就是相信客觀規律凌駕於主體,人的自我完成,是以客觀規律為標準。不過,仍然要反省的是:這個客觀規律是否真的客觀呢?還是出於父母的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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