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得書多好低能



        我本來沒有看到相關的報導,但是太太又提起,別人的網誌又提起,才知道讀書比賽冠軍聲稱自己一年讀了四千多本書。這個課題,我有資格講,因為談到「爛讀」,我都是其中一個member
        「爛讀」是我杜撰的,意思是養成一種閱讀文字的習慣,卻沒有在閱讀品味上有所提昇,結果讀的量很大,閱讀質素卻很低。我自己就是一個好例子,一天到晚都看書,可讀的都是無聊小說,結果贏得虛名,實質沒有什麼長進。
        真正的閱讀,應該是進入一個未知的世界,這可以是內容上的新鮮,也可以是表達上的不尋常。內容上聞所未聞,自然令你知識增長,但是表達方式的陌生感,有時候就更有剌激思考的作用。還記得年輕時讀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記》,無論是獨白模式和主角的自我心理發掘,都讓我大開眼界。這才是閱讀真正的意義。
        既然要讀的東西是你所不熟悉的,本身就包含了讀不得快的元素。為什麼可以速讀?因為讀的東西已經在自己預期內,所以只要泛泛而讀,就可以大概掌握了。我平均一天看三本無聊小說,為什麼可以讀這麼多,因為內容的模式已經掌握,基本上是一個不用思考的流程。
        這樣讀書,讀得再多,其實都沒什麼長進,甚至會遲緩自己的腦袋,習慣了很「滑」地看書,結果讀到要慢下來的書,對不起,太辛苦了,還是算吧。
        香港的閱讀風氣的差勁,其中一點即可在只閱讀直接和自己有關的書,如學生閱讀龍虎榜上的書,全都是與學生校園生活有關的;再大一點就讀愛情小說;之後再會看書的人,就讀心靈雞湯或財經等等。讀書,應該是走向更宏大的世界,深入未知的事與情中,才不會愈讀愈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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