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贏,就要有贏的野望

        第一回參加定向比賽,全家都不知道實際是怎樣的一回事,聽過簡介會,也不過是霧裡看花,真的到了集合場地,拿到了地圖,才真的開始意識到,是怎樣的一回事。
        在開賽前,一家四口坐在運動場上,計劃行程。最終坐車往最遠的一點,然後走來走去,終於在合共700分的得分點,拿了380分。由於不知道這算高還是算低,我們就留下來,看看頒獎。結果,得勝的隊伍:由520分至550分。
        我們看看取分點,覺得能夠得到這個分數,真的一點都不容易。我們取得380分,已經把最高分的取分點,拿了一大半,而餘下的幾個,都有天南地北的感覺。換言之,要贏,絕對不可能是嘉年華式的參與可以做到,你一定要有堅決取勝的決心,這包括強大的體能、周密的部署、孤注一擲的狠勁。實際上,我們家庭組的三隊贏家,其中兩位都「兒童」,都應該是在上限了;至於冠軍,他們的到達時間是一小時五十九分三十八秒。也就是說,只差28秒就超時,而超時每一分鐘,扣100分。他們是以不勝就全敗的決心,參與賽事。
        我把這道理與兒子分享,讓他明白,做事,如果你只是以志在參與的角度,你最多也是達到一般情況可以到達的成績;要成為卓越,不付出,以至不把自己一切發揮殆盡,在今天的社會,不容易達到。
        當然,在這樣的活動裡,不同人心懷不同的參與方法,不打緊。你喜歡全力以赴,做到冠軍,是一種取態;我喜歡親子活動,一家輕輕鬆鬆完成賽事,又是另一種心態。但是,看取勝者的拼搏,自然聯想到今天的社會,實在是不同了。昔日,參加這些課餘的比賽,可能聲線甜美、表情生動的人,在朗誦比賽就可以取得名次;自己喜歡下棋,老是與同學仔對奕,出去比賽也可能混來一個優異。今天,這種食老本式的勝利,不容易達到,即使你已經有一定的實力,不加以周密的計劃與準備,要力爭上游,幾乎是夢想了。
        課餘都如此競爭激烈,況且讀書呢?亞仔亞女,祝你地好運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