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書想起

        看旺角清場,想起魯迅的(藥〉。自己讀預科時要考這篇短篇小說,到自己教書時又教這篇小說,不過預科已經是歷史名詞,我想今天沒有太多學生會讀到這小說了。
        (藥〉以兩線發展,明線是華家的華小栓患上肺癆,家中相信沾了人血的饅頭能治好這病,於是拿大把錢向劊子手買來一個人血饅頭;暗線是夏家的夏瑜,為革命而被捕,終於斬首,而他的血所沾上的饅頭,終於也治不好華小栓的病,兩個年青人,因各自的原因,都是英年早逝。
        魯迅要表達的,是在清末時候的群眾的愚昧,對於企圖拯救大家的革命者,不僅沒有同情,甚至覺得他們該死。與此同時,魯迅亦隱隱批判革命者脫離群眾,並不能教育群眾明白真正的道理,所以形成為人民卻不為人民所擁戴。
        魯迅表面是寫特定的時代,就是指向清末的革命,但是更指向的是他所處的時代,就是在民國建立後,由革命者搖身而成統治者的人,仍然犯上同樣的錯誤,而人民,仍然不明白什麼是自己的權益,與國民的內涵。
        從這角度來看,這一場佔中運動,其實是成功的。時代不同了,我們,無論是支持抗爭還是反對抗爭的人,都是進步了。反對佔中者有批評,但是絕大部分,不會覺得佔中者是壞人。大家只是方法不同,沒有人反對真普選(要付什麼代價就人人數口不同)。經過運動的洗禮,抗命者無論在陣容上、心態上、方向上,也得到昇華。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街道不再是禁區,經濟不再是絕對。
        這,其實也是公民的覺醒。公民不僅是守法,更重要是維法,而最容易做到的,是維護與自身有關的權利。如果我們說公民有集會、示威的自由,這種自由要如何劃線,不應該是政府某一部門說了就算。同樣地,我們也重新審視警察執法的意義,要重新定義,什麼是公僕。
        有人擔心秋後算帳,也有人覺得往後是深化,我覺得二者會並行,而自己較樂觀,後者會勝出。真的,你睇睇願意留在金鐘掃地的小妹妹、絕食十五天的示威者、大街自修室的同學。希望在明天。
        我還期望震撼人心的一幕呢:戴耀庭上COURT時,重演《逆權大狀》那一幕,你想想,這種力量,能激發多少人性的美好?

        大家鬥長命,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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