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的戰鬥

        忘記了是第五還是六位羅馬主教,也就是今天意義下的教宗,是在羅馬的地下墓窖,被羅馬士兵,當場格殺的。
        是的,今天的教宗,曾經,像老鼠般,潛伏在羅馬最陰森的地底裡,只因為羅馬人忌諱葬身之地,不那麼容易被捕。
        這樣的日子,經歷了三百年,直到公元324年,天主教才成為合法的宗教,在羅馬可以見到陽光。
        為什麼可以成功?信者說是天主帶領,學者說是人心思變,云云。讀過不少有關這時期教父的文章,例如猶思定(Justin),他是被殉道者吸引。他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為一個信仰,付出生命,而且付出得這麼從容。
        要知道,當時的情況往往是這樣:要求人民朝拜羅馬皇帝,不過是躬身,或是跪拜,就沒有事的了。不願意?等待你的,就是鬥獸場的獅子老虎。
        老實說,這些人可謂愚不可及,稍稍能夠有變通的做法,就可以繼續做教友繼續生存。
        只是,有些人就是執著於自身的堅持。然後,這種看似愚昧的堅持,卻成為燃起別人心火的火種。
        教會能夠在沒有特別組織、沒有權力更沒有武力的情況下,在封建君主的撲殺下,用三百年,扭轉整個局勢,憑藉的,抽象地說是天主,實在的呈現,就是堅持、堅持再堅持。因為有一群願意堅持至死的人,他們的血成為信仰開花結果的土壤。你能想像,一班打漁佬加一個法學士的二等公民搞起的一個宗教,最後能席捲歐洲嗎?老實說,我自己都想像不到。
        這陣子經常談佔領者退或不退的問題,我自己覺得應該光榮撤退,但是,我想講,自己的判斷是有局限的。因為,當天,如果信者看的時間都是一年半載,就不會有三百年後的陽光。

        歷史是公允的,但是也是殘酷的。

留言

匿名說…
該提的問題不是甚麽時候退場,而是甚麽時候有意義地退場。而且也應同時更大聲地問政府,以後怎樣能可以有效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