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

        楊照分析美國憲法時,有一個概念讓我感到震憾:「我們」。他分析,美國憲法中先有「我們」,才有「美利堅合眾國」,所以「我們」先於「國家」,這國家是「我們」創造的。
        因為創造,所以我們是國之造物主,國家不應該僭越於「我們」。
        這是立國的精神,要讓我們擁有我們應有的權利,所以國家才存在。
        由是,這國家致力追求這精神、這境界,而國家所以繼續發展,也是要以此為準繩。
        人家的「我們」是這樣,我們的「我們」呢?
        「鏗鏘集」訪問了一個的士司機,他反雨傘運動,也就是那些道理。阻人搵食,罪大惡極,得罪中央,無好下場,等等。鏡頭一轉,問他如何看未來。他有點鬱悶地說:無呀,你冇得諗呀,起身開工,得閒行吓山,鬆弛呀。
        我自己不會用港豬這字眼,因為,豬就不會有太多思考,只需要有得食,就快樂。雨傘運動卻是把我們本來還有一層紗的真實,點破了。反對付出代價地爭取「我們」的國家?沒有勇氣;任由國家來代理我們?又不情願,只是礙於國家財雄勢大,庶民智慧就是無可奈何地趁勢。
        真正的興邦,其實不國力這麼簡單。要凝聚一國之民,要有一國之精神。為什麼在中國財雄勢大的風光時刻,我們總覺危如累卵,正是因為富足起來,更顯出國魂之空虛匱乏。大國堀起,領導人走出去,除了空洞的概念外,就是錢錢錢。

        幾時,才有真正的,「我們」,然後,按「我們」的旨意,塑造「我們」的國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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