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鄉民公審》

        最初看到別人介紹這本書,說是不同的網路公審的事件,因此翻開書前,我是以開開眼界的心理閱讀,就是準備看不同的網路公審,不同的人不同的情況下接受不同的網民的不同批判。
        結果,不能說介紹者的說法不對,但是這本書不僅是個案紀錄,而是嘗試更深入反省,「羞辱」的問題。
        我覺得全書第二個個案是最剌激和恐怖的。女主角乘機往南非渡假,上機前打了幾條推特,結果下機時再上網,「#賈絲汀降落了沒」已經成為一個Tag,而她的推持成為排名榜的第一位,共有十萬則轉發。更可怖的是,有人追踪到她坐哪一班機,幾時降落,有人特意到機場拍下她的照片。
        繼而,她的行程要縮短,回到英國後就被公關公司炒魷,而到最後,她的轉發以百萬計。
        她在推特上不好笑的挑皮語,就是:「前進非洲,希望我不會得愛滋病。開玩笑的啦,我可是白人耶﹗」
        也許我不是生活在西方社會的人,實在不覺得,這句話為何令人那麼聳動。總之,就是這樣的一句話,這位賈絲汀的人生,就毀了。
        作者高明之處,不是簡單地分對錯黑白,而是在想,究竟什麼驅使我們要以群眾的羞辱,對付一個人呢?他既談到人類過去的羞辱方法,也特意去探訪一個美國法官,這法官擅長採取羞辱人的方法來「教訓」犯罪者,例如要求醉駕者掛上一個「我是醉駕傷人者」牌,回到出事現場,每天站立,一個月云云。作者發現,在真實裡的羞辱與網路上的羞辱,同樣可以很傷人,但是,真實世界的羞辱,可以有互動性,而且也可以是超越羞辱的。其中一個被罰這樣做的人,因為經過的路人對他的鼓勵,他由這件錯事中重生,四周去宣揚安全駕駛。
        作者沒有直說的是:網上可沒有這樣的路人。
        他繼續探討「路西法效應」的心理實驗,而得到一個有趣的小結論:原來不是(或不僅是)身份令人改變,覺得自己做了正確的事,也是一個原因。其中一個獄卒說,既然學者叫我做獄卒,我當然要做好獄卒,讓他有料可以研究,難道我還和扮囚犯的人吹水嗎?
        如果在網上羞辱別人是「一件好事」,書的最後部分告訴你,「羞辱」並不能達到改正錯誤的作用。作者探訪美國的牢房,發現最恐怖的犯人,都是在生命裡受到最大的羞辱後,成為一個「空洞」的人,因此就變成可以隨時傷己或傷人,因為他們想透過這些激烈的行動,看看自己還有沒有感覺。
        反之,視對方為一個真實的人,給予一般人應有尊重,讓這些最恐佈的犯人,也變得可以基本交往了。

        我覺得,作者想說的是:在網路上郁手前,想一想,對方也是有亞媽生的。羞辱是一個非人化的過程,卻不能做到令人改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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