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替身

        《假性孤兒》一書感覺很難過。書裡談的是西方社會,而寫的是心理輔導師,所以那些情感缺失的父母的問題很嚴重、很極端,未必很切合我們今天的社會。但是,書中提到「情感缺失」這狀況,我感受良多。
        真的,許多人都是「情感缺失」,就是沒有愛的感覺,或者有,但是沒有法子把愛表達出來。
        更不幸的是,今天社會總把愛抬到很高的位置,於是「扮愛」的人很多。
        在其他關係裡,「扮愛」的一方,很容易被受方拆穿。
        但是,在親子關係裡,權力是不平等的。結果,父母「扮愛」,子女就只有硬食。
        這樣說好像很冷酷,但我真的想說,其實真愛子女的人,少之又少。
        什麼是愛?結婚唸的誓辭說:「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都愛;保祿的「愛德大憲章」,大家都愛,內裡說:
        「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 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不作無禮的事」,但大部分父母,在「不好好教訓你,你第日唔知會幾衰」的前提下,咆哮過幾次?
        「不動怒」,默書不合格,你可以保持笑容嗎?
        當然,保祿提出的是理想,但有多少父母,朝這個理想進發呢?
        我們其實都不是愛子女,許多時候,我們被自身困擾,而把自己的許多感覺,投射在子女身上。我們擔心自己的未來,所以要求子女好好打拚;我們覺得不受尊重,所以把子女的沒有禮貌放到最大;我們要與他人比較,所以默書不合格很嚴重。

        我最想說的,如果真的反躬自問,沒有那種「大愛」,其實不打緊的。有時候,許多父母為了「扮愛」而做很多動作,反過來效果更差呢。我自問不是有深厚愛子女的情,因此,我傾向保持關係,某程度是保持距離,接受彼此對事情的看法有差別,尊重子女的自決權,這就是我能夠做到的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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