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目標

        身為1513歲孩子的父親,想忠告子女還是35歲的父母,不要讓子女覺得,你有能力養他們一世。
        前一陣子,討論兒子要好好溫習一事時,我半開玩笑地警告兒子,他如果考不上大學,就要開始負責自己的生活,每月要交家用了。他的回應是:「金拱門多少錢一個鐘?」「40元左右;如果你一個月要給4000元家用,那你一個月就要返100小時了。」「即係?」「每星期上五天班,每天要上小時。」「那比上學的時間還短呢﹗」「那你餘下的時間,做什麼?」「寫小說囉。」
        這段對話,其實是過去幾年,斷斷續續的相關討論的一個小結。無論是兒子也好,還是女兒,二人對於未來的工作,都沒有什麼實在的打算。我覺得他們所以如此,父母有以下的責任:
(1) 照顧得他們太好,令他們失去了要自己掙錢過好日子的動機。不知其他人如何,我當年是很積極找工作,因為掙到錢,生活會有明顯的改善。當時第一個月發薪前,已經有一個購物清單,太多東西是我所沒有。回望子女,他們不僅有一切想有的東西,還有很多他們根本不想有的東西,在此情景,找工作的實際動機,很低。
(2) 薪金待遇差異太大,也是他們不太嚮往上班的一個重要原因。父母如果工作很辛苦,而又賺得不多(但孩子卻可以過基本無缺的生活),子女日積月累,會覺得工作很不值;父母很辛苦,但賺大錢,子女學到的,是工作很辛苦,而自己不可能賺到父母那樣的錢,所以做來很無謂;父母不辛苦又賺大錢,那子女會問:我為什麼還要返工呢?
(3) 我的父母從來沒有貫輸給我,什麼工作才是我該做的,但今天的社會,由父母到傳媒,有意無意之間,把工作分成貴賤,而父母一直都提醒子女,他們該是人上人。這出於好意,但結果卻是,他們更加不容易走出去,做野。

        最致命的一點是:當他們沒有準備工作的那一面,讀書就更加不容易了。雖然我不覺得,讀書就為了找工作,但當沒有工作的迫切渴望,就要好多強烈的興趣,才能推動子女,讀書、做野,成為一個獨立的成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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