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性

        為了方便論述,我們創造了分類,例「新移民」、「怪獸家長」、「本土派」等等的類別。有趣的是,當我們想用這些類別來說明某些人的行為思想特徵的同時,我們就開始把人的主體性忘記了。
        有些家長重視掌控,要子女做這做那,又或維護子女到了不理性的程度。這其實是一個現象,不少家長,或多或少,有點怪獸的色彩,但程度不一,而且原因也可以各異,並且一個家長在某一時期怪獸D,後來又沒有這麼怪獸,也不出奇。
        但是,當我們創造了「怪獸家長」一詞後,它不再止於描述,反而成為答案。看到某些家長的做法,大家就會話「怪獸家長係咁啦」。
        具體地,我自己沒有見過一個典型的怪獸家長,意思是,他做各種怪獸事就是因為他是怪獸。
        具體地,每個家長與他們的子女,都是有一個怪獸的背景、怪獸的脈絡。當你明白多了,其實每個人都沒有想像中這麼怪獸。各自養兒育女,自有本身的限制與困難,絕大部分家長,都是出於愛,只是在方法上、認知上、做法上有限制,可能就有怪獸的行為。
        因此,用那些分類的方法來解釋人的行為,往往就無視每一個人都是獨立存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與做法,也就是無視人的主體性。

        今天在社交媒體看到的許多評論,其實就是無視每一個人的主體性,正如父母看到子女在打機,就話「你係隱青」,默書唔合格就話「你做乞衣」。其實,人比我們想像中複雜得多,要一言判定,只會令子女愈來愈不想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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