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錯是否答案?


        《給十九歲的我》終於爆煲。我不禁嘆一口氣:美好總是不容易構成,破壞卻可以在一夕之間。

        我想提供一個切入點來思考:現在談到阿聆及阿佘,她們反對的,是公映。換言之,她們不是覺得電影裡拍的東西,不能見人,但她們不想讓公眾看到自己很私人的經驗。

        如果你看過電影,也不難感到,整齣戲都是很「私人」的,這個私人,是指很學校自己的氛圍。

        所以,當要把電影由學校紀念片轉到公映電影,當中本來應該要做很多工夫,其中包括要讓幾位主角接受。本來,應該是要她們衷心接受,而這不是沒有可能的事,因為由現在的正面反應來看,這電影確實為香港人帶來意義與價值,如果電影團隊有從這個角度來與幾位主角探討公映的可能,就有可能為電影、為六位主角乃至為香港人帶來更好的價值。

        可惜,六位主角的重要性,明顯地,沒有受到重視。這裡也是世代之爭的悲劇:在電影裡,張婉婷以過來人的角度已經說過:他日你就明白這意義了。為成年人來說,這些小孩子的種種擔憂,不值一哂,只是一時敏感,電影鑄就的才是永恆。我不會從惡意的角度來揣測,因為我相信學校是真心想學生好的,但距離學生時代太遠的成年人,不能明白今天的人,對於私隱、對於掌握自己的人生的決心了。縱使他們不夠成熟,他們仍然是有權決定自己的影像,應該如何處理,如果要運用她們的影像,就必須平等地、以理以情,讓她們服氣。

        整件事,很容易把焦點放在張導身上,雖然我也覺得她的做法好有問題,但這件事的社會意義,不在於一個人做得好或不好,而是在整件事裡,我們如何對待權力不平等的情況呢?我們有多明白並實踐程序正義?為大我而犧牲小我是否真的合理?大我與小我之間應該如何相處?這些問題其實更重要。正如每一場大型空難後,相關國家會一絲不苟地調查事件,目的不僅是找出誰人要負責,更重要是改善往後的做法,把錯誤改過,以免再有系統性風險,同樣,在這樣的一件社會事件,要反思的是更深層的意義,而非確認某人的罪名。

        我們討論問題的生態往往是定罪式的,大家都想最快時間找到誰是大壞蛋,就覺得完事。這是看電視劇態度,卻不是真實的社會狀況。現實裡,每個人都有做得不夠好的地方,而有權力的人應該更有能力把事情弄妥,但更多時間,我們是需要一些提示、一些制度,方能真的進步。在此事上,學校未必是大壞蛋,但學校與學生的權力不對等,如何可以建立更好的機制,促使大家的意願都可以真實地表達出來,讓事情變好呢?

        只是,這類討論往往很複雜,而且沒有「睇人仆街」的快感。只是,老想剝花生,最後,我們都會成為某程度的花生呢。

Image by Christiane from Pixabay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