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犯

 


          雖然與太太一起看是最重要的效應,但這齣台劇,即使劇情上的漏洞都多而大,但我還是可以看到尾,都要歸功於它的製作質素。

          不同地方的劇集都打上自己文化的烙印,如果是美劇,男女主角終於打算重新開始,下一幕就是床戲,甚或,是先有床戲才有重新開始的劇情;如果是韓劇,女兒失蹤的刑警應該歇斯底里地嚎叫,每一次出現;如果是日劇,把宮部美幸的小說如此大篇幅地改編,肯定俾人鬧到飛起。

          現在是台劇,於是,重點不在於凶殺與追緝,而是在於人情。明明有嫌犯,警察不去跟監,而是彼此質疑,對方是否真的有心去辦案;明明是要洗清弟弟的嫌疑,應該做的是去找證據,劇情卻是女主角質疑男主角是否真的關心自己和弟弟。

          因為劇情的不合理,我忍不住去找原著來看看,因為讀過宮部美幸其他偵探小說,不覺得會這麼不合情理。對照小說,有趣的地方是,改編很細心,如不少人物的名字,都沿用原著的某些字眼,也把不少人物特徵,改為符合台灣本土,又或是更符合電視劇的效果,如小說中眼睛有問題的角色,就改為臉上有疤痕,因為要處理小說裡的眼睛問睛,變得太複雜了。

          小說的記述合理得多,但電視劇更具現代感,而且主題也相當有趣,所以在不合理的情況下,還能看完,算是我第一次看完台劇的經驗。

(相片來源: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curid=8336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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