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什麼


          人內心有一把聲音,提示人要行善避惡,這個良心就是道德判斷。但是,這把聲音來自什麼呢?

       如果這把聲音來自神明(或其他名字,總之是超越現世的東西),這代表,我聽這聲音行事,即使在現世得不到好處,行為仍然有一個客觀的價值。我為救人而喪命,自己連命都沒有了,值不值得?如果我知道,神明注意我,又或神明有行善的規律標準,這就值得。

          如果沒有神明呢?現代新觀點,認為人那把內心的聲音,並不是來自神明,而是人這物種是群居生物,基於人的群居性,我們演化出這種「道德」判斷,它有助我們與其他人一起生活,不會因為個人私利而破壞團體的利益,這就只是一種生物演化的心理機制。

          又或從社會學的角度,人會判斷善惡,只是社會化的過程,目的是令人在群體內能夠正常生活。價值判斷是外加的,並非人的本質。這從歷史中得到佐證,如果社會秩序崩潰,人就會顯出「獸性」,其實這才是人的本性,而我們的人性,是來自「偽」,就是人為的意思。

          從實證角度來說,做好事,不僅不保證有好報,更有可能得到惡報。相反,以不道德手段而在現世得享福樂的人,多的是。既然做好事沒有好報,做惡報反而有利益,為什麼我要做好事呢?

          綜合三者,人所以有良心,是為群體服務,它沒有超越現實的意義,更不一定對我有好處。那麼,如果我不想自己利益受損,為什麼還要遵守呢?如果「捨生取義」沒有超越的意義,我當然保住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了。

          當然,由於我們社教化很深,在生活裡,自然就會採用道德是非觀,看到「不義」之事會反感乃至犧牲自己的利益去糾正,這不代表這些行為不好,但是,從本質上來說,如果人並未反思到,這些行為的根源,他們這樣做,並不是真的明白自己做什麼。

          這根源,就是超越現世的某一存在,為有信仰的人來說,是神明,為沒有特定信仰的人,是信念。所以,表示不相信有超越現世的價值的人,其實就沒有資格論是斷非:如果死亡就是一切的終結,我用盡方法在現世中保存生命,享受生活,你有什麼資格批評我呢?

          死亡就失去一切,完結一切,我生命我活,你憑什麼對我說三道四呢?

          好明顯,我們都不認同道德只是一種生活技術,那麼,我們就要承認:現世以外,還有一些更高的存在,為我們提供客觀的價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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