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科學,就是發現客觀世界的規律。如何發現?就是觀察世界,歸納出規律的理論,用實驗來印證;印證到,就是科學定律,但這定律,可以因為觀察更多更深,變得不周延,於是又有新的理論出現。
科學家不是創造大自然的定律,而是發現,並且,世界遠比人能夠觀察到的複雜,所以沒有人敢說,現在靠譜的理論,永遠靠譜。實際上,相對論不是對,牛頓力學不是錯,而是相對論能夠解釋的東西更多更廣。如果你不用上太空,時間變慢與你無關。
神學原則上也是如此。天主是神學的研究對象,我們是在發現天主,而不是創造天主。我們在自己的生活經驗中,想找出天主的旨意,於是用自己的表達來說明。以色列人說天主是他們族神,耶穌基督建立教會後,我們的天父,讓我們知道全世界人都應該可以得救,不用歸化為猶太人,但受洗才得救嗎?今天又不會這樣說。
我們認識天主愈深,愈能明白得救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這不是今時今日的人發明新的理解,而是對天主認識愈深,推出的理論就更周延,能更好地理解這世界的救恩意義。
正如今天的我們,仍然未弄明白,人的思想在哪裡產生,而當我們找到當中的道理,可能又會對肉身的復活,有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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