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時,同學問:「有信仰的人的倫理價值,與沒有信仰的人的倫理取向,有什麼不同?」
我答:「誰是有信仰的人?誰是沒有信仰的人?」
又奉上《天主教教理》:
在一切有形的受造物中,唯獨人「能認識及愛慕自己的造物主」;人
是「世上唯一的受造物,是天主為了人本身所要的」;只有人奉召在知識和愛情上,分享天主的生命。人就是為這目的而受造,而且也是
人有其尊嚴的基本理由。(《天主教教理》,第356條)
由這條開始,就是天主教如何理解「人」的本質的講述,可以反思的地方很多,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這裡說出人被天主創造的核心價值,就是「認識及愛慕自己的造物主」。在過去,我們自動跳到加入教會,但今天,大家要退一步想想:
這裡說的是人。不是教友,不是受洗者,是人,每一個人,都有。
換言之,人的本質就是尋找天主。大家結合上一篇談有形與無形教會的觀點,就會出現一個現象:所有人都有信仰,因為這是人的本質;天主教徒也是有信仰的人,是有信仰中的其中一類。
這是多元社會的挑戰:許多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方式,再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而是光譜性。如果是十年前,基督信仰是信,新紀元是異端;到了今天,二元漸漸趨向光譜性,新紀元又可以有禮儀意識,天主教徒可能不守所有規範,事情不再是截然劃然。更重要的是,誰的表現更信仰呢?很難說。
過去,大家透過加入有形教會來釐定自己的身分認同,守聖教四規,唸特定經文,似乎這樣才是「有信仰的人」。今天,就像固網電話一去不復返的情況,大家用不同的方法,都可以打到電話、聯絡到別人。誰才是有信仰的人?誰都是有信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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