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耗



又係星期日檔案,今次是很有溫情的擦鞋匠李伯。看到香港人的溫情,確實很美好。

不過,關於發牌的爭取,我覺得都係好無聊。

無聊肇事者當然是政府。人地好地地擦鞋搵食,也做了幾十年,存在必有其道理,你便由他擦吧。個官自己都知衰:「當日係掃D『易拉架』。」好好訓練員工,什麼該郁什麼不該郁。現在好了,本以為掃走阿伯就一街整齊,現在你給公民黨咬住,同你玩發牌與否的遊戲,你有排煩。

但係,我對於要求發牌,又覺得好無聊。其實全個中環,就係得呢十個八個阿伯,繼續擦鞋的工作。這幾位阿伯百年之後,你覺得還有人會幹這樣的工作嗎?發牌,又要錢又要時間又要按規矩,那位李伯為這2千5百元牌費,都好煩。

我看到甘乃威與那個官在度擦鞋箱的大細是否合乎法律規定,真係火都黎。大佬,你兩個人支政府多少人工?點解會做埋這些白痴仔的事?因為法律囉。凡事去到法律咁高層次,當然就寸土必爭了;你牌面問官僚是否保證以後不掃阿伯,官僚當然不要應承。於是,就要玩發牌,浪費人力物。

問題係,你地公民黨搞到聲勢咁浩大,以後掃街的,誰還敢惹他們嗎?既然如此,不如見好就收,不是事事都要做到法律的層面。談社會公義也要有點庶民智慧,什麼都上綱上線到法律,你大律師當然如魚得水,那些阿伯是社會的最低層,你地放過佢地啦,讓一切回到原狀便算了。

本來,他們就是靜靜地為一些人服務,賺那一丁點小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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