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爭朝夕


上一回談預科學生對自己未來的展望,只有三個月的時間;這還是預科生,到了更低年級的學生,學習能力不高的同學仔,對未來的展望,長則三天,短的,只有一節課。

每一次交待家課時,自己活像菜市場的賣魚阿伯般。「今天星期一,星期三交這兩頁的作業吧﹗」「什麼﹗星期三,不成呀﹗做不完呀﹗」「那星期五了﹗」「星期四生物科要測驗,星期五英文科要默書,不成呀﹗」其實,一個中五學生,幾乎每天也有測驗默書補課諸等事宜,這一切,都只是想下星期一才交作業的藉口。事實上,即使我說明年今日才交,同學也只是在來年昨天才開始做這兩頁的作業,會預早把功課完成的學生,早已絕種。既然什麼時候呈交功課,也只會在早一天才動筆,為什麼學生仍然要爭取遲交呢?因為,要爭取在三天以後才交,那在他們的時間觀中,就等同不用交了。三天以後,是世界盡頭。

那還是具有「長遠眼光」的學生了。

短視的呢?學校每年有兩次統一測驗,分別在同一天的第一、四、七節課進行。第一節課的測驗完成後,第二、三節不會上課,讓學生有時間溫習。有一回,我負責第二節課的監堂工作。一進課室,如逛市集。即使整頓過後,各自回座,讀書者稀,而閒聊者眾。我禁不住說:「你們為什麼還不溫習?」「現在才第二節,太早溫習,等不及第四節就忘記了。我們下一節課會開始溫習的了﹗」

在眾皆稱善的詭異氣氛中,我只有啞然。光陰雖然以客觀的速度前進,但是在不同人的眼中,時間,原來不用愛因斯坦來解說,也真是相對的。

(原刊於<文匯報>,200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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