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大家,可以強姦你亞媽?

【厄到你瓜共和國報】鑑於共和國的長遠發展,提升競爭力,總督正式宣佈新法案,每月逢初一十五,年滿十八歲,持有碩士學位或三百萬投資額的男性公民,可隨意強姦年滿十八歲的非直系親屬的女性。總督表示明白法案會惹來爭論,但是為了整體的長遠利益,在面對出生率不斷下降、新一代質素低劣的問題,政府必須推出強而有的措施。

財政大臣同時宣佈,將會對被強姦者作出特惠補償,姦而不育者每位可獲一百萬厄你幣,姦而有孕者可以獲得二百萬。政府表達,此做法已經是特例特辦,如果有女性在被強姦者仍然感到不適,政府會再派專員慰問,看看有什麼可以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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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談到要為社會整體利益而犧牲少部分人的權利,我們必須要小心的。首先,這個整體利益有多大,例如在戰爭時期要個別人士冒性命危險去炸毀敵人的某些設備,這是較容易接受的。其次,是被犧牲者的意願,這也是文明社會極其重要的一點:如果我們要別人犧牲的話,我們必須得到對象的同意。

所以,所謂支持高鐵或反高鐵之間,其實是有一個巨大的誤解在其中。為我來說,我不反高鐵,但是我支持菜園村的居民,而今天政府或建制派令人憤怒的地方,就是漠視了個人的意願,甚至連嘗試令對方認同的一點行動也沒有。毀人家園,其實就是侵犯身體的延伸,所以請大家思考反省一下:為了一小時生活園,迫老人家移家別土,你忍心嗎?如果你真的要對方犧牲,至少也要對方順氣吧?

也因此,政府的解說完全捉錯用神,錯到離天萬丈。這不是多數少數支持的問題,這是一個社會進步到某個地步,開始有公民意識,開始關顧在地者的價值問題。大家不要再糾纏於示威者乖唔乖的問題上,而是更重要:今天你容忍拆他的家,終有一天會拆到你那家。我不覺得政府是克制容忍,我覺得在潛意識中,那些有權有票的人,自知理虧。你有權。你有票,但你連走出立法會都不敢。為什麼?因為你有的只是牆,實際上卻沒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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