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人有基本權利


        行街,有義工走到太太前面:「小姐,請簽名反對外傭居港權﹗」太太嚴肅地說:「我不會簽的。我贊成。」我們行過,留下一臉愕然的義工。
        對於這次外傭居港權問題,我最大的感覺是吹水。真的要探究這個問題,有很多不同的層面,有基本人權的判斷,有居留權的標準問題,有種族情意結的問題,更加有歧視問題。大家通通不理,就一句:「你反唔反對。」
        大佬,你連反對什麼都未講得清,叫我點支持你呀。
        「反對外傭居港權」,這是法庭現在的裁決,你說反對,是否代表你反對法治?法庭的裁決話外傭在港居住七年,等同其他外國人,是指外傭的客觀條件與其他來港工作的外國人一樣。你究竟係不承認法庭這個判斷,還是反對任何人有居港權?
        還是,你一想到經常打斧頭的maria竟然有可能同你一樣,叫做香港永久性居民,就已經怒從心上起呢?正如黃子華評謝霆鋒妨礙司法公正案時說:判得梗係唔夠重呀,飛起王菲個單點計先﹗同樣道理,究竟有多少人在外傭居港權一事上,腦海首先浮起的,是理性的概念呢?還是即時想到,是我家曾經或現那個菲菲如何如何。
        fb上,有朋友很努力說明這事情的因果始末,希望開展理性的討論。欣賞他對公民社會的期望,但是人家是不會理你的;人家想做的是表態,自己有say,雖然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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