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得太快



        有時候覺得,把先知燒死,其實都有一定的道理。
        這不是說先知不對,又或是當權者正確,而是人類整體的問題。發明電腦的人當然偉大,但是沉溺於網上遊戲的卻是軟弱無力的群眾;提倡自由戀愛的人無可否認地文明,不過婚姻輔導員告訴你,十個結婚的人,九個都唔知自己揀咗什麼東東。言論自由不過是捍衛了我們八卦女明星穿什麼顏色內褲的庶民求知慾,尊重人權?更多師奶以大聲有真理的模式佔各式各樣的便宜,啊,對不起,不僅是師奶。
        理念是偉大的,正如柏拉圖所言,只是在流溢的過程中,每況愈下每下愈況,理念變得粗糙出現裂痕然後化為零零碎碎的片言隻語,好像「愛情萬歲」、「情比金堅」、「浪漫」等等以文句掩蓋現實的蒼白。
        四顧,當大部份人仍然保持原始人在草原上搵件雌性打暈後揹回家的心理狀況時,我們說戀愛自由,其實真係,走得太前衛了。前兩天報紙說八十後豪辦婚禮,我想問題在於這個「豪」字,只是以金錢作衡量準標。我倒希望結婚的人真的豪起來,豪在時間與心思:先把弗洛姆《愛的藝術》C.S LEWIS《四種愛》霍玉蓮《怎可以一生一世》讀過,再上半個個人成長課後,真的弄清楚自己和對方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才結婚,你就真係好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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