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買新的大床,把藏在床裡的東西都搬出來。寫碩士論文時的用書,《魔神傳》,利志達的《剌秦》,等等。
把它們全堆在窗台,望了好一會兒後,決定全都放棄了。散掉了。
曾經讀過的文章,說人的成就,不是看他能夠擁有多少東西,而是多能夠放棄。不過,物件之所以為人所依,因為它代表某些記憶、某些情懷,某個情境。所以,把東西拋棄總叫人遲疑,因為你覺得事情很難說,或許某一天,我又再有那份情懷,再看一回《男兒當入樽》呢?
所以,當可以把東西放棄,同時也是過去感覺的喪失。
放棄,有一種獲得空間的釋然,同時又有失去過去的茫然。清空了的桌面讓自己感覺良好,同時,又會懷疑:這真的是我的桌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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