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作用


          如何可以減少死於癌症的人呢?我們都知道,沒有辦法驅逐癌症,所以能夠做的都是:讓人生活得健康一點,多做身體檢查,發病時及早醫治,病者身邊人多作支援等等。如果社會根本不正視癌症,大家都不加以檢測,只會讓患癌的人要到很嚴重才察覺;沒有足夠資源去檢測,靠人自己花錢花時間去檢測,發現的時期自然會遲;沒有足夠資源去治療,即使檢測出來,都不能及時醫治,自然會多了重症者,再下去,就是更多人死於癌症。

          以上推論,放在不同的疾病裡,基本上都可以,包括精神病。當我們污名化精神病,就是促使大家不去正視這疾病,病人更不情願去確認;要知道自己是否精神病,要花大錢去見私家,政府排長龍,很多人就不會去,任由病情發作。不少人都是嚴重到妨礙生活,才開始進入診治階段,而得到的服務亦好有限,結果就是更多重症者。我們的焦點會放在傷人者,實質,更多精神病人是害自己,雖然沒有看到正式統計,但輕生者,許多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

          慘劇令人傷心,但要慘劇完全不發生,近乎不可能。從慘劇中,我們要學會的,社會的存在,正是為了讓最少的慘劇發生。個人的人生有起有跌,團體正可以擔當安全網,讓下墜的人不用粉身碎骨,更不會把別人都捲入自己的漩渦。

          各種見報的慘劇,不是針對性可以防止的,它們都標誌社會整體的關懷團結,未足夠。唯有更重視每一個人的處境,就如關心人民的健康,讓所有人都可以每年做體檢,讓有病徵的人第一時間可以得到醫療協助,同時也有其他周邊的幫忙,這樣的社會,死於各種疾病的人,自然會減少。

          會否無人死?當然不可能,但健全的社會制度,關顧弱小者的社會,可以最大程度,滅少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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