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建立關係

 


          女兒在10號飛往台北,她所讀學系有採訪台灣大選的活動,她參加了,去5天。

          她才上龍運巴士,我已經掛住她。

          女兒在家,家很有生氣。她會要求我們一起活動,而她的要求,其他三人都會很樂意接受。她一不在家,家自然就會變得冷清起來。

          她當然有很多麻煩的地方。送完佢車,回到家,就發現她那一大堆用過的廁紙,全都堆在床邊。

          但是,一個與你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的人,只要想起曾經一起過的種種往事,很難會沒有一份感情。

          我自己是一路準備與子女分離的人。正如我常說,由一開始,我就視子女為獨立的人,因此在他們成長的過程,我要照顧他們的同時,也是一直放手的過程。終於,到了他們成人,我再不以在上者、照顧者的身份自居,而是以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平等來看親子關係,很有趣地,這關係就開蛻變,成為一種真正可持續的關係。

          我的理解是:過去十多年,我和他倆好好相處,形成一個好的基礎,於是,在他們成年後,如果我放手的話,他們會決定選擇,與父母重建一種怎樣的關係。

          可以想像到,如果過去十多年,自己與子女沒有好好的回憶,到了今天,子女未必願意與你再建立關係。可能礙於經濟原因、心理原因,大家沒有割斷關係,但這關係不是兩個成年人之間的關係,而是混入很多雜質的關係,往往愈來愈困難。

          子女還小的朋友,幻想一下,子女成年後,他們要有那樣有關你的回憶經驗,才能促使他們繼續與你交往?

          子女已經成長的朋友,如果你已經錯失了過去,請不要再以父母的身份(即使你仍然履行父母的職責),強求一種關係,而是應該重新來過,以對待成年人的態度,嘗試重建關係。

          女兒快回來,期待一家人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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