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的是:肉身復活是指人會帶同現世的經驗與關係,進入永恆的生命,正如歷史中的耶穌同樣是復活的基督,歷史中的我同樣是復活中的我。
當宗徒目睹基督的復活,在此光照下,他們真正地建立信仰,這就令人會反思,基督的復活與自己的復活有何關係。最直觀的理解,就是基督的復活,成為信者也復活的事實基礎。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中第十五章把這道理說明明白白,當中關鍵句子是:「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 你們還是在罪惡中。」(格前15: 17)
宗徒懷抱崇高純潔的意願跟隨耶穌,結果耶穌卻死於骯髒的政治,以最屈辱的方式死去,本來就代表理想的徹底幻滅。但是,祂復活了。這復活,代表人即使陷入最絕望、最痛苦的死亡中,天主仍然願意且有能力,把你帶進完美的光榮中,進入全新的境界,成為真正的自己。這就是宗徒在復活這件事上,明白的道理,這種強烈的相信與極致的喜樂,促使他們要向所有人大聲疾呼:「基督已經復活﹗你們順從皈依吧﹗」
以上是復活基督帶來的信仰的最核心部分。不知道你會否想到當中危險:既然現世是無可藥救的,復活是全然美好,那麼,我是否應該死在此刻,早早魂歸天國,不就是最有信仰的表現。
因為,我們說相信「肉身」復活,是有原因的。強調肉身,要說的是:現世的這個我與復活後的那個我,是同一個我,而教會當年用上了「肉身」這詞來代表這意思。
這也是從基督身上領悟的。在福音裡,復活的基督被宗徒認出來,這代表復活的基督,同時是他們一起生活過的耶穌,進一步說,這代表耶穌在人生間的一切,不毫無意義。如果耶穌沒有與宗教一起生活過,復活不能光照他們從耶穌身上學到的一切。
因此,復活的基督保證我們會復活,這是信仰的最大安慰與期盼,但這不代表,我們只是坐等復活。耶穌在自己的一生裡,都按天主的旨意,最後的復活,讓他的人生由漆黑一片變成閃閃生光,原因是他原來的人生,就是該閃閃生光的。如果我們進入死亡的一刻,聖三的光照下,其實是把原來的人生面貌呈現出來,值得大家想想:你現在的言行,閃爍信仰的光芒,還是灰白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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