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飲

        在此老老實實地說:我真的很不情願去飲。要知道,我家的熄燈時間是晚上九時半,即使有點波折(阿妹扭計,阿爸去講talk),絕大部分的日子,也不過超過十時。可在香港的婚宴,九時才開始有得食。我為什麼要臨訓才吃飯呢?我的腸胃質疑我。
        況且,好地地一餐飯,為什麼要斷斷續續地吃兩小時呢?如果一次就把那些乳豬燒雞鮑魚海上鮮放出來,外加一人一碗白飯,至少,我可以吃多一點自己喜歡的餸,不用什麼都吃一點點,而且一桌子十二個人,也許有人特別喜歡吃乳豬飯呢?又有女士只吃青菜吧?又或是魚汁拌飯才是人間美食吧?何苦要零零碎碎地折磨我等呢。
        當然,你會說,去飲,是講感情,不是講人情。問題是,我與酒店酒樓老闆沒交情沒交集,為什麼我要託新人把自己的千個大洋轉送給他們呢?太座慶生,我最闊綽那一回,兩的晚飯,一千元還有找,為什麼這黑店的東西這麼難吃,還要收我一千元。(好,我承認,有時候我沒有做這麼多人情,所以新人不僅是轉交,還要倒貼了。)
        今回老爹有命,不得不從,飲宴由頭坐到尾。(對,我也承認,我經常去飲沒有坐低,最懶墮是放下人情就走,其次是拍照後才走。這裡涉及很複雜的機會成本問題,就是:既然錢都俾左,什麼都不吃豈不大大吃虧VS俾完錢還要捱兩粒鐘,豈不是更吃虧。)開席前,人家奶奶(她其實是我的親戚,但是我又要再一次承認,我不知道彼此的正確關係是什麼,所以還是借用別人的關係來稱呼)走過來,與我的老爹聊起來:「你咁有心呀,真係多謝哂,我老公話要俾利是給你呢……」就塞了封利是給我老爹。然後,看到我妹妹一歲大的兒子,又話:「好得意呀,第一次見面,等我封封利是給你。」又塞一封給阿外甥。
        喂喂喂,人情是我包的,那我的利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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