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的是:我們的信仰內容以聖經作基礎,但聖經作者受時代限制,到了今天,我們會有更深刻的理解,所以「肉身」不僅指身體,更指「我」包括其他關係,而「我」是帶住這些關係,進入死後的復活。
要明白「肉身」一詞的意思,先要接受到,聖經內容是寫作者以當時的理解來表達,它不是一個固定的答案。(參考<聖經寫成>一及二,<福音寫成>這三篇)為宗徒時代的信者來說,他們目睹耶穌基督的復活,從而明白到自己也可以復活,但這復活,是怎樣的一回事呢?
從耶穌基督的復活中,他們領悟到:復活的耶穌,是那個與他們一起生活過的人,同時又轉化為他們不完全瞭解的神。正因如此,福音中的描述,宗徒與婦人往往認不出耶穌在先,卻又終於辨別出這是我們認識的耶穌﹗同時,復活的基督又會吃東西,以證明自己是人,不是另一樣東西。
以上的描述,都是要說明:復活不是由A變成B,而是由A成為B,雖然已經是B,但B與A不是截然不同。
那麼,當時的人,如何簡單地表達這種想法呢?他們就想到「肉身復活」,因為說「肉身復活」,代表他日復活那個人,仍然是現在那毎人。不過,到了今天,大家不從上文所述的角度來理解「肉身復活」,就變成擔心「今天我這麼老,復活會否後生D」。
如能把握最初使用「肉身復活」的因由,今天我們理解「肉身復活」,重點是「復活的我」是基於「原來的我」而進化的我,那麼,「原來的我」的一切,都會帶到下一階段,那麼,如何理解「原來的我」;認真想想,你是誰?
你不僅是鏡前那個人,還包括你曾經做過的一切事,其中最重要,就是與你做過一些事的那些人,如共度前生的父母,共度餘生的夫婦,糾纏大半生的子女,並肩作戰的同事等等。你做過的事情,你曾經有的關係,那一切,都是「原來的我」。
正如復活的基督仍然是宗徒的導師,復活的你仍然是你父母的子女,你子女的父母,你太太的丈夫又或你夫者的太太,這一切關係以及曾經做過的事情,構成你的一切,都是「肉身」一詞要涵蘊的意思。
不少人心目中的復活,是靈魂出竅,擺脫現世,成為另一個逍遙於天地的存在。對不起,信仰不是如此,沉重的肉身,仍然會拖住你,與你一起走向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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