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的核心句,由韓國來日的編刻口中說出,大意是:旅行讓人置身一個不能用本來語言表達的地方,於是你只能感覺體驗;當語言追上你的感覺體驗,就會固定了。
旅行的意義,就是這種不可言說的體驗。
電影的開始,是這位韓國編劇在寫一齣電影,而下筆的同時,電影也呈現了。不過,電影只給我們這些觀眾看到一半,就轉入電影座講會的場景,一位教授評論這齣電影,很性感。為只看了一半(甚或更少的我們),這句評語就「概括」了這電影,正如我們日常的用語:好睇、好爛、好正。有限的語言把極其複雜豐富的東西濃縮到沒有意思。
究竟那齣電影是怎樣的一回事?畢竟,不是一個詞語就可以達到,如果你不去一看,它就只是被一個形容詞、一個概念所限的東西。
電影的後半段,就是編劇真的去了旅行,而她的旅行又如何?就要你自己去看了,當我形容是「很離奇」,你會以為自己知道了,實質你什麼都不知道,因為電影的離奇不是你想的那種離奇,而有可能,另一觀眾會說,編劇的旅行是「沉悶」,另一人又說是「詼諧」。
電影這特性,正好結合我最近常常思考的問題:我們用語言來表達,才能與其他分享自己的感覺經驗,因此,共同語言是重要的,但是,正如電影的核心,當我們用語言時,它又反過來限制我們真實地感覺。如果「得魚忘荃」,尤其在共同語言極其強大的教會裡,正是我想再反思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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