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編神學課程的《基督學》時,採用的材料中,其中一個重點是「復活的光照」這概念。
耶穌的一生是真實的人生,所以他人生的一切,都如同你我那樣,活著,快樂過,痛苦過,最後真實地死亡。這就是死亡的殘酷,因為它終結了我們的真實。
耶穌一生都傳揚天國,給予我們希望,但在現實中,他還是被釘死了。
現實終結,信仰來臨。但這不是單純的思想,而是來自「復活的光照」。在耶穌死後的三天,與耶穌生活了三年的門徒,見到復活的基督。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不是純粹的復活。因為這個復活的基督,是由耶穌這人而來,但祂又不再是原來的耶穌,你可以說是轉化。
同時,顯現不純粹是看見,而是有條件地看見,它是由信德而來。基督的復活不是一件單純的物理、生物現象,復活是在天主的參與加上人的信德,形成的。
同時,「復活的光照」,把門徒過去三年所聽所聞,照亮了,那些當日聽來懵懵懂懂的、心裡遲鈍的,今天,變得清晰了。
這也是我們的人生。現實終歸是殘酷的,但死亡只是這個人生的完結,而在復活中,你會重新光照過去、現實的人生,真正明白自己曾經的活著,也是有一份真實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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