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燃荊(出3: 1-4: 17)

 


這是梅瑟被召叫的敘述,正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我們如何理解及應用聖經故事。

從歷史事實角度來說,教會的教導指出,聖經的記述是有歷史性,但教會不再說明歷史性的成分,去到什麼地步。

在梅瑟被召叫這個敘述中,我們最低度的歷史事實是:有一個以色列人,遇上天主。這是必然的事實,因為後來有以色列民族出現在人類歷史裡,如果沒有這個相遇,以色列人不會是這樣的模樣。

最高度的歷史事實的理解,就會是全個敘述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真的。梅瑟在遇上天主後,回家,把整個事件始末都記下來,而這個記述,歷經幾百年,都留下,還流到梅瑟五書的編輯手上,而他們又直接放在自己編輯的作品中。

這可能很低吧?

我們要問的是:只要真的有人遇上天主,為我們傳播福音,是否已經足夠。即使其他細節不是歷史中的事實,但是,它們是在歷史中傳達這個敘述者對天主的理解,它為什麼不夠力量,說服別人呢?

在這段記述中,有一個重要的生活實況:「我是你父親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3: 6,還見於3: 164: 5)。一章半的敘述裡,這個說法出現三次,原因是為以色列人來說,選民的身分是他們最重要的認同,所以這個天主不是別人的天主,而是他們祖先的天主。

為今天來看,我們明白救恩是普遍的,不再會說天主屬於某一民族,那麼,這段說話的意思,就轉化為「天主是與人同行的天主」。祂不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真的與一個名叫「亞巴郎」、「雅各伯」、「依撒格」的人的天主,正如今天,當你向別人傳播天主的福音,你能夠說這天主是「陳小文的天主」?

這才是最重要的。

另一個較深奧的概念是「自有者」。在這個敘述中,出現這個字眼,本身就是很有啟示性。為二千多年前的人,「I am who I am」,乃至在希伯來文中的含意,都是很難以想像的,而這正正顯示出,在聖經中出現這字眼,是天主的深意。大家如有興趣,可以去理解這道理多一點,而這是召叫梅瑟的重要深意。

配合「自有者」,就是荒漠燃荊這意象。天主是不可直視、不可目睹,這代表我們不能真的明白天主是什麼,任何具象都有可能誤導我們對天主的理解。

天主是與人同行的天主,同時,天主是超越的天主,這兩個訊息,才是這個敘述最真實的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