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中的人

 


        天主教信仰對人的理解,起點往往是「每個人都是天主的肖像」,這出自創1: 26-27,而在耶穌降生成人這奧蹟中進一步確認,所以往後才有耶穌是真人又是真天主的信理。

        但是,我們往往不能掌握人身上有「天主的肖像」的深意。一般會說,因為人有天主的肖像,所以人很尊貴(參詠8: 5),在於身上有天主。試想想,這個「你身上有天主」,是什麼意思?

        一個人是天主的肖像,就是指,原來的「我」就是好的。身體完好的,是好的;身體不完好的,也是好的;性情溫順的,是好的,性情狂野的,也是好的。

        或者說,不用好或不好來判斷,而是「我」要接受「我」就是「我」,自己身上的一切獨特性,在天主眼中,都是「我」。

        核心是:「我」要做「我」,而不是「我」要變成「他」、變成「你」,才是應該的「我」。

        「我」可以是清潔工、文員、醫生、神父,但清潔工不「我」、文員不是「我」、醫生不是「我」、神父不是「我」。在天主眼中,「我」就是「我」,天主不會理會我是哪一種職業。

        這就是用天主的眼睛來看「我」,這就是我是天主的肖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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