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肖像這概念,在保祿筆下,就是身體與肢體的關係。在格前第12章,保祿說我們全部人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而每個人就是一個肢體,所以我們各有不同,但都在同一個身體上。
因此,這個不同不是高低好壞,而是不同而已。在保祿原來的表達中,還有一點點功能的意味,即眼用來看東西,所以眼不同於耳朵。但是,今天我們再去領悟這道理,不要把重點放在功能上。
要問的不是肢體有什麼功能,而是問:肢體是否身體的一部分。
因為在世俗的理解中,我們的有用冇用,可能是錯誤的理解。重度殘障的人是冇用的,是從生產的角度來理解;清潔工沒有醫生那麼有用,是社會文化的標準。
站在天主的水平,究竟什麼是有用,什麼是冇用,我們並不知道。所以保祿用「基督身體」的表達肢體的獨特性的意義,在於肢體是身體的一部分。
為每一個人來說,如果你愈能接納別人無論女如何都是一個有意義的存在,你就是一個無論如何都有意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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