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群


讀村上春樹《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一書,村上談到他在普林斯頓教書,是人生第一次領薪金,也就是他人生第一次「返工」。對,他一世人,其實都未返過工。

如果你讀多幾本村上的散文集,你就會知道,他早在大學時代,已經是一個相當「反社會」的傢伙,結果大學畢業(由於有學生運動,其實他是胡胡塗塗地叫作畢了業)後,他沒有找一些上進的工作,而是湊錢開爵士酒吧,然後在偶然的一天,當上了作家,成名,走出自己的路。

這不是一條輕鬆的路。不合群、要自主的性格,讓村上吃盡苦頭。在大學時代,他窮得要「與貓爭食」,以貓之名向女同學借錢,才可以捱過月尾。開爵士酒吧也是極勤累的幹活,只是,他自己知道,他不可能是上班一族,所以就一直捱下去。

他是一早就發現自己不合群,結果是先苦後甜。(當然是我的角度,村上是否覺得甜呢?不知道。)為我來說,自己卻是人生一件又一件事後,才一步步印證出,自己也是極不合群的一個人。

或者說得更清楚,自己是一個很難在組織內工作的人。我喜歡朋友,卻不相信組織機構,對於任何超越個人層面的團體,總是深抱懷疑,而印證於人生經驗,這些懷疑都是有道理的。只要奉組織之名,人可以做出很多無恥的事情,包括無恥地指你無恥,等等。機構組織,很有趣,真的有自己的生命,不因為在組織內的各人都是好人,組織就會好起來。

在工作的經歷中,老實說,如電視劇般的「衰人」,我一個都未見過。只是,人人有自己的想法,各自有自己的追求,並且做手又完全不同的方法。你一加入,就要配合他她他她他,要識笑,要有兩招防身,要卸得到,要軟得又硬得……

我,還是靜靜地,對住電腦,做自己要做的事。世界大事,合眾人之力的壯舉,留給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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