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誌銘與宣講


2005年,成都有一位小女孩名叫佘艷病逝,留下的墓誌銘是「我來過,我很乖」,還有的描述是「在她有生之年,感受到了人世的溫暖。小姑娘請安息,天堂有你更美麗」。這位小女孩的短暫人生,是一段感人又哀慟的經歷,大家有興趣可以也值得在網上搜尋一看,看罷後,你必然同意以上的墓誌銘。在此,我想大家思考一下的是:以上的幾句話,是否就是這女孩的一生呢?

你會說不是,因為我們對她的人生一無所知,不知她居於何處,人生有什麼重要事情;你也許會說是,因為你看過這位小女孩的事蹟後,你會因這幾句話,深深感動,眼淚也會掉下來。

這個「是」與「不是」,為我們理解什麼是宣講,有很大的幫助。當我們談福音的形成時,首先是宣講,而宣講,可以說是福音形成的根源。如果最後的福音書是一個美麗的湖泊,那麼宣講就是不起眼卻具決定性的河源。故此,了解宣講的性質,對我們往後理解福音書的本質,有很大的幫助。

由於沒有錄音設備,今天我們無從再聆聽伯多祿(彼得)或是保祿(保羅)的精采講道,而有關初期宣講的內容,我們只能從<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中回味了。<宗徒大事錄>有多篇宗徒的宣講,全部都包括了五大元素:

(1)開場白,多數與當時的情景有關,如最著名的伯多祿五旬節宣講的開始:「這些人並不像你們所設想的喝醉了,因為纔是白天第三時辰。」(215)伯多祿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圍觀者誤以為獲聖神啟廸的宗徒喝醉酒了;

(2)戲肉:有關耶穌基督的宣講,同時焦點放在祂的死而復活上;

(3)宣講者的目擊證明,說明自己是親身經歷,絕非朋友的朋友告訴自己的;

(4)文件證明:引述舊約的內容,證明這是事實;

(5)要求聽眾接受,即悔改,最好是即時加入教會的行列。

你和我,當然沒有機會擁有保祿講道「復刻版」,然後用五點一的喇叭來細心聆聽。不過大家可以留意,每個主日的神父講道,實質上也應該包括以上五個元素的,下一次你聽完講道時,發現少了哪一個(最常是沒有了13),不妨叫神父下一次「補飛」。

從福音成書的經過來看,我們還要留意的是,在宣講中,關乎基督的部分,焦點是集中在祂的受難、死亡與復活:「祂照天主已定的計劃和預知,被交付了; 你們藉著不法者的手,釘他在十字架上,殺死了他;天主卻解除了他死亡的苦痛, 使他復活了, 因為祂不能受死亡的控制。」(223-24)伯多祿沒有談到耶穌的出生,也沒有述說祂的成長,更加沒有長篇累牘地訴說自己如何和耶穌相識相知。在宣講中有關耶穌的一切,都是圍繞一個主題:救恩。正如我們對佘艷的認識,都是圍繞一個關於「愛與犧牲」的主題,至於其餘種種,由於與主題關係不大,就可能無視或忽略了。

所以,福音由宣講開始,而我們從宣講中可以得知,為宣講者而言,他們的任務不是為一個名為耶穌的人立傳,而是要打動聽者的心扉,讓他們知道,有一件天主的大事已經發生,而救恩,在這一刻已經完成了。正如我們從佘艷的墓誌銘上,未必能夠知道她一生的所有細節和經歷,卻無礙我們感受到當中最重要的訊息。

所以,墓誌銘是否能代表一個人的一生呢?從歷史記載的角度,不可以;從訊息價值,又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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