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茄哩啡

     
「亞仔,你想不想做哈里波特?」
「不想。」
「那你想做書中哪一個角色?」
「我想做茄哩啡。」
「???」
「總之就是你完全不會留意的角色﹗」
「為什麼?」
「因為茄哩啡不會死。」
「也不是呢,西追都瓜了。」
「西追不是茄哩啡。我想做的,是真正的茄哩啡。」
「不過,做主角也不用死呢,你為什麼不做哈里呢?」
「做主角是不用死,但是好辛苦呢,要做那麼多事情才不用死,不用客氣了。」

        如果香港是一本小說(或者一台戲),你和我,幾乎可以肯定,是一個二個茄哩啡,而一般而言,大家都沒有打算做這齣片的主角。當然,總有例外,例如最近那位毒男。所謂出位,其實就是想在這齣大片中做幾分鐘主角,問題是,你以為鏡頭對住自己就是主角,實質導演正把你演繹成丑角、賤角,觀眾對於你在鏡頭前晃來晃去,有暴打一頓的衝動。
        另一種情況,就是我們在某一個層面,是主角,例如在一段戀情中,自己做最佳男主角,甚至同時是幾部片的主角,或是同一片中有第一、第二以至第三女主角也不定;或是在自己的家庭中,上演「掌上明珠」的戲碼。問題是,你還有很多部不同的片要拍,例如在「辦公室的一天」中做「亞四」一角,又或是在「男友這一家」中做沉默害羞的女配角。你是否真的入戲呢?
        正如黃子華所講,我們的問題在於:我們覺得自己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主角,但是在觀眾眼中,你這齣戲,叫做「茄哩啡的一生」。如果你不願接受,硬要別人認為,你是安祖蓮娜或是畢比特,對不起,票房會很慘淡,還會被人割櫈。
        話說回來:兒子豈不是一早看透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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