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醜命生成(2)

        說完兒子亂鞋事件後,他繼續上演清晨小混亂的戲碼。亂鞋翌日,他忘記帶八達通,又再在手冊上戳上豬印。再過一天,他吃早餐時,上身穿好了學校的運動衫,下身卻仍然是短睡褲。我直到他走去穿鞋時才制止,就免去穿睡褲上學的大笑話。
        有友人問:你怎麼會不發現他穿錯鞋呢?
        這問題很有意義,因為涉及家長的取態。
        兒子讀一年級時,他第一回穿錯什麼、帶漏什麼回校,我倆都十分緊張。我還試過送八達通到學校的義舉。日子久了,一方面發現,沒帶什麼穿錯什麼,也不過是手冊上一個豬印,另一方面就是體會到:愛之適足以害之。
        簡單講:你愈留意,他愈不經心。明知老爹亞媽最後會把關,自己當然可以把心思放在發呆回想打機之種種處,這與巨無霸級的金融機構是「大到不能倒閉」(too big to fail)的道理一樣,當兒子發現自己「寶貝到不能犯錯」(too baby to fail),他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繼續做嬰兒了。
        況且,父母應否把子女應付的責任,無了期地放在自己的身上呢?一個八九歲的小朋友,是否應該為自己穿錯鞋,負上責任呢?如果父母總是把子女等同自己,只要他們出錯,就覺得自己有責任,叫父母太沉重了。
        我可不想自己付出十成十的精力,每天早上如同機場保安般,做100%的檢測,而最後因還是犯錯而沮喪。所以,把精力留在別處,讓兒女出醜,然後寫出來博大家一粲,不是更加好嗎?
        雖然光明仍然未可見,但是我相信只要教訓的次數夠長,兒子終歸會「企理」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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