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者......自己救


        信仰與生活的關係,離不開以下兩點:
(1)    現世上的一切,都是在天主/神的帶領下前進,所以一切都是好的,成功是好,失敗也是好。
(2)    現世的一切本質上沒有意義,如果不會永恆價值連結起來。
基督的人生正實踐這兩點,而保祿(保羅)說的十字架的愚妄也是這個道理。
問題是,社會愈來愈富裕同時對低下階層愈來愈壓迫下,能夠自主自己的星期天活動的人,都是社會中活得好那一個階層。在這樣的成份下的教會,就會逐漸傾向「我活得好是天主/神的旨意」,並且忘記了第二部分「本質上沒有意義」。你看,我們信天主/神的人,全都活得多體面?聖堂/會堂多莊嚴高雅?
        再下去,連第一點也產生變形:成功是天主給我努力的報酬,失敗是給不努力者的報應。何喜華說曾特首憎恨窮人,我有理由相信,正是這種精英心態加上錯誤信仰觀的扭曲結合的產物了。你也不難明白,讓自己豪華地生活,就是活得好,為他來說,同樣是天主的旨意了。
        也因此,愈「成熟」的教會,愈不能夠關懷窮人,因為這已經違背了他們的意識型態。如果你明白這道理,就會知道,為何「平等分享運動」觸動這麼多人的心,卻不見有建制教會投入參與。
        失卻第二個層面的信仰都不是真的信仰,因為那種信仰,已經淪為世俗生活的智慧,我的成就已經代替了天主的旨意,說白一點,就是自我中心,卻透過天主旨意的論述,讓自私得感覺良好。
        從個人的層面,信徒必須活在一種張力之中。我們努力好好生活的同時,必須深切明白這個生活本身沒有意義的,但是由於它可以與終極關懷結合起來,所以我們又要悉力以赴。這是一種有點吊詭的解說,正好是十字架所象徵的意義:死亡就是生命,失敗就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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