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食肉靡?

        看到報導內地雞肉供應商的報導,內容是這樣的:
……粟海集團所喂養肉雞的飼料有三種,前十天吃一號飼料,是長營養的﹔下來是吃二號料,是長骨骼的﹔最后十五天吃三號料,是長肉的,一天能長二到三兩。……記者走近車間,遠遠就能聞到濃重的讓人反胃的氣味。記者在裡面看見大量的工業鹽、氯化膽鹼原料,工人們不時把粉沫狀原料倒入機器中加工。工人們解釋說,「這些飼料配了藥,有添加劑,具體是什麼不知道,但對人體肯定有害,周邊的蒼蠅都毒死了,年輕人都不敢在這裡干活。」
  為了保証飼料的質量,該公司還有專門的配藥車間。記者在裡面看到很多瓶瓶杯杯罐罐,上面貼有各種化學名稱,既有重金屬的硝酸銀,也有滅菌的藥劑。配藥員把藥配好后,轉交給工人加入不同型號的飼料中。綠袋裝的是一號料,黃袋裝的是二號料,淺橙色袋裝的是三號料。據了解,這個車間一天能出五百袋,供不應求。
  粟海集團表示,車間裡的工業鹽是用來軟化水質的,氯化膽鹼則是《國家飼料添加劑安全管理使用規范》第1224號文件中允許使用的營養性飼料添加劑。而給雞吃抗生素,「就像人病了要吃藥一樣,並非不可接受。」符合規範的使用,對健康的影響小到可以忽略。……一個棚裡裝五千隻雞,密度大很容易生病,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要不斷的喂藥,提高雞的抗病能力。養殖戶把藥化在水裡讓雞喝,用專門的機器設備調配供應給雞食用,一天三次。因為生長周期僅有45天,雞不等發病就被粟海集團拉走屠宰,進而流入市場被人食用。為了保証健康和成活率,一隻雞至少要吃八角錢的藥,有些時候會達到一元多。……
令人感概我國食物安全何時了之際,我不禁重翻剛看到一本書:《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Love‧Eat‧Hate)中談到美國的雞:
(美國現在食用的)這些雞隻是長肉機器,平均一隻科布500(Cobb 500s)型雞種的母雞,在十五個月大前,盡一切所下的蛋,能孵出132隻小雞,這些小雞比他們的母親短命得多。在1925年,養一隻2.5磅,骨瘦如柴的雞,要花上120天及10磅的飼料。現代的雞隻在養到67週,重約5磅時就可宰殺。……在不久之後,生產1磅的雞肉僅需1.5磅的飼料。比工業標準還好的是,雞隻理時浪費較少,在牠的毛被拔光,牠的腳及頭被剁掉,內臟被移除,雞血被抽出之後,科布500型雞身有73%的比率達到「純食用標準」。
便宜的雞肉是要付出代價的。一隻肉雞的骨駱無法承受牠迅速成長的身體重量。不幸地,大的胸肌對雞隻的腳施加扭力,導致跛腳,骨腱破裂,及腳部扭曲併發症。……關節炎心臟病、驟死併發症,及許多新陳代謝失調症,在商用肉雞中是普遍可見的。
命中注定成為雞肉美食的動物活在但丁式的生活環境。小雞永遠看不到太陽或藍天。由於牠們上半身很重,肉雞每天大半時間是趴在經常被糞便污染的草堆上,結果是許多身上長出水泡,跗關節灼傷,以及腳上長瘡。雞的「養殖棚」可達六百呎長,,六十呎寬並容納3萬隻雞。養雞棚內很潮濕,附生在幾萬隻雞的屎尿上的微生物使得空氣充斥阿摩尼亞的氣味,又把雞的肺部灼傷,外加眼睛發炎,以及產生慢性的呼吸疾病。
實際上,大量生產肉食的工業,必然地對動物和人類帶來傷害,無分中外與東西。問題是:人是否可以不吃肉呢?這本《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提供了一個萬分有趣的數據。在美國,素食者和前素食者的比例,是13。換言之,很多人支持素食,但是更多人支持唔住。
這本書更有趣的地方,是一種文化差異的出發點。我看這書的過程,一方面覺得作者討論很有意思,但是一路都覺得有點不對勁。看到一半,我終於發現,問題在於作者把吃肉預設為不道德的行為,也就是說,人為了自己的食慾而殺掉其他生物,是不應該的。我想,在美國的文化中,也許是有這樣的傾向了,但是我會問:獅子吃羚草,難道也是不道德嗎?
自己也有做一點關乎倫理的教學工作,這本書也帶來新視點。書中談到人對寵物的理解,千奇百異,於是對不同種類動物的態度,也有百千標準,甚至互相矛盾。究竟一件事是對是錯,為個人來說,多少是理性,多少是感情?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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