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於:你取哪一個?----談少年PI的奇幻漂流(劇透,慎入)


        整個劇情的端倪,就在人虎對峙的一幕中,你會發現,死去的斑馬、猩猩、鬣狗全都不見了,一丁點的痕跡也沒有,甚至甲板也像是全新的一樣。難道你要我相信,這是導演的粗心大意嗎?
        我想起在《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中那位女畫家,她對於繪畫的熱情,來自在完美的畫面的一角,不經意劃上的一道紅良。她覺得,這是讓自己可以窥視真相的裂縫,而這個光鮮如新的救生艇,也可作如是觀。
        電影有趣的地方是:導演一方面要把這個奇幻敘述寫得很真實,讓不可信的故事變成可信的;一方面又要在這些擬真的細處,留下一點點的線索,讓你明白,這個真,其實不是事實上的真。
        處處都是暗示。老虎其實沒有一個人性化的名字,牠真正的名字是「口渴」。口渴,正是人的本能欲望,也正是主角在船上的處境。那麼,為什麼老虎會有「理查派克」這個名字呢?因為這本來是屬於「獵人」的,但是和「獵物」倒轉了,所以就變成人的名字。「獵人」與「獵物」,人與欲望,倒置了,暗示得還不夠明白嗎?
        老虎,就是欲望,就是恐懼、就是死亡、就是邪惡。主角目睹廚子殺死隨喜佛教徒水手後,又目睹唯一的親人母親被殺後,自己也加入了殺戮,把廚子殺掉,甚至有可能把他吃掉,視乎你如何理解主角捕得第一尾魚以餵老虎的激動,以及如何理解食人島及那根牙。
        欲望雖然負面,但是它同時是生存的動力,所以主角與老虎對抗又親近,搶地盤又離不開對方,這不就是人善惡二性的永恆對抗嗎?
        人如何可以超越這種永恆的鬥爭呢?在電影中,主角目睹天地變色時,興奮莫名,還要強迫老虎同觀。唯有在大自然之下,人的渺小油然而生,我們才可以放下善惡之爭,做一個敬畏者。
        不過,電影最有趣的地方,是整個敘述的吊詭。如果按事實來排列,就是海難,然後生還的PI把殘酷真相告訴調查員,調查員不願接受,所以他把人物變成動物,並且自己重新演繹整件事。按這個敘述次序,PI是一個騙子。
        現在的敘述方式,先把重新演繹的敘述用很真實的方式呈現,令你覺得這才是真的,然後再把真的說出來,結果真的好像是假,假的反而是真。
        問題是,所謂真是什麼意思?所謂假是什麼意思?PI所以要重新演繹事件,並不是出於欺騙,而是出於善。他寧願相信一個與老虎共處的故事,而不想人生是一種殘酷。這種向善之心,是真還是假?
        電影中好幾次提到「相信」,這是有信仰的涵義,但是電影不是從宗教的角度來說「相信」,而是從生命的角度。你要是相信人與老虎的漂流故事,你就是相信人性的善,這就是信了。如果說這是一齣關乎「信仰」的電影,我寧可說,這是一齣關乎「贖罪」的電影。一個人,在絕境中犯下滔天罪行,但是在他餘生中,他轉化這種罪惡,選擇成為一個好人。這個「贖罪」確實有宗教的意義,因為它不是做什麼事來填補罪惡,而是把自己改變。
        李安高明之處,是用很迫真的方法,講一個不可信的故事。然後,在你相信後,再講一個更可信的故事,但是你就不願相信。為什麼更真實的故事你不願相信?因為不真實的故事太有意思、太美好了。
        那麼,你要再想下去:什麼才是真呢?
        最後還想一提的是,這故事與村上春樹《發條鳥時代記》的一個情節出奇地相似,也是動物園,也是乘船逃走,也有老虎,也有「海灘」,故事中的主角也是自行敘述動物園中的一切,而沒有人可以證明其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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