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態度


        真理或許是愈辯愈明,但是人生就是愈活愈糊塗。
        受教的日子,師長都叫自己要明辨事理,做人要推己及人,要有普世價值。知得愈多,想得愈入,才有意義。做人要有品,品德固然重要,品味也重要,學做一個優雅或風雅的人。
        我到今天也認同這想法,但是環顧四周,自我中心、抱持着偏見、喪失反省能力的人,活得更容易也往往更開心,只要他們不在互聯網上被人人肉搜索,其實做人,都幾自在。
        例如有朋友信奉「鬧」,凡事以鬧為貴。「我係遲左還咭數,但係一睇到佢話要罰我一百五十蚊,真係火都嚟,咪打上去鬧,一路鬧到高級個位,最後咪唔駛罰。」什麼公平合理關顧,真的是浮雲。也有朋友信奉「平」,做什麼也好,只要平就快樂,排兩個鐘買便宜3塊錢的奶粉,好開心,在百佳爭橙,又好開心,什麼優雅形象,也是浮雲;有朋友信奉「蛇」,只要在這刻不做該做的事都好開心。等等。總之,很簡單地相信一個標準、一個道理,很簡單地堅信自己就是正確的,並且心無窐礙地坦然生活。
        年輕時會不屑別人這種型態,現在卻覺得,只要開心,很多事情不容易分對錯的。時常思考對錯,考慮自己和別人的處境,其實是一種負擔,但是為一個能夠思考的人來說,又是無法避免的事情。
        自己攞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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