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緊要好玩

        剛讀了台灣作家星子的中篇小說《魘》。小說的內容過兩天再介紹,但全書最有趣是作者的「後記」。
        該篇小說是魔幻小說,幻想有些人會在夢中別有天地地生活。描寫細緻,構想精密,原來是源自作者的認真「鑽研」。
        作者說自己五歲時第一回發「清醒夢」,即夢中一切宛如真實的夢境。自此以後,她努力讓自己掌握發「清醒夢」的竅門,發現不容易拿揑。睡得太深,夢不出來;睡得太淺,「清醒夢」的質素不佳,就是不夠真,各種觸覺不夠深刻。
        正由於作者有這種非常個人而特殊的「癖好」,所以她才會寫成這部小說,寫得這麼真實而精密。
        雖然最後作者說這樣嗜好是「拖稿又懶惰的作家」的私人喜好,好孩子不要學,但是我覺得,事情要反來過理解:好孩子,應該找一些自己感到有趣的喜好,好好地傻一回。
        固然,我們今天的客觀環境,不容易讓小孩子發瘋地玩,因為再沒有離開大人視線的廢地、草地、鬼屋等等。但是,如果家長能夠稍稍提高自己的容忍度,或是稍稍降低自己的現實感,孩子還是有機會找到自己具偏愛的某一種喜好。然後,瘋狂地發展。
        問題是,父母不同意。這危險。這沒意思。這浪費時間。這……沒有空間的,其實是父母。今天的父母,總懷有複雜的心意結來教養子女。一方面是渴望自己的子女是宇宙中獨一無二的存有,一方面又很害性他太特殊。於是,唯一的選項是在一般常態下顯出特殊,也就是說,讀書叻。
        然而,如同星子這樣,她的專長是發夢。不同的夢。由於各種巧妙的因素,她終於可以繼續發夢地成長,才會成為一個作家,把特長應用到某一範疇的機會。

        你願意相信哪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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