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包記

       女兒上星期四放學回家,星期五發現自己的錢包掉了。說不清是掉在學校,還是在校車,還是在家中但是找不到。
        女兒的錢包內,有含值一百多元兼作學校點名之用的八達通、現金三百元、屋苑住戶乙張以及特別為她而沖曬的錢包照兩張。
        星期五,得悉她找不到錢包,我即時對自己說:要有反應,但不要反應過度。
        我想,很容易發生的反應,就是暴跳如雷,然後總動員找錢包。這做法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責任轉移。你大發脾氣,女兒覺得自己已經「受了刑」,已經「償還」了掉東西的責任;然後,你全力找錢包,你能力愈大,責任愈重,小女兒自然沒有插手的餘地了。
        所以,我只是著她自己想想,最後看見錢包,是什麼時候什麼地點,覺得錢包是遺失在學校還是回到家才消失。然後,請她自己找找在那裡。
        當然是找不到。
        這時候,我的攻略是要出手找一找。重點不在於找不找到,而是在於顯示,我也重視妳的,所以我幫妳找找。
        結果,仍然是找不到。
        由於兩天後才上學,所以就要到星期一才有結果。這兩天,我就找機會說明
(1)採用錢包上學的風險;
(2)掉錢包的實際損失;
(3)自己的行為要自己負責。
        星期一早上,女兒帶著緊張而焦慮的心情,回學校。放學回來,放鬆了,因為找回錢包。同時,她把自己不知為什麼而放進去的三百元放好,買了一個新的掛胸證件套,只帶一張八達通回校了。

        我老覺得,發生事情不是大問題,如何處理,才可以讓子女學到生活的技能,有時更重要。

留言

Unknown說…
你真是個好父親﹗這樣理性處理好難做得到﹗佩服﹗
不是呀﹗大家都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