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獎品

        在網上看了一篇文章,是一位在法國的孤兒的「演說」,表達他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他的立場是反對同性戀者有權收養孤兒,因為孤兒想要的家庭是有爸爸有媽媽的,而不是一對同性戀者。
        有一句話我覺得很有意思:「我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文章裡的脈絡是指同性戀者即使有權利結婚,也沒有權利領養孤兒,如果孩子對家庭的期望,是有父有母的。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又很有趣的論調,其實很複雜,而我不是想在這裡討論同性婚姻的問題,反而我覺得,這句話,給親生父母,同樣是適合的。
        如果我們尊重個人的權利,那麼,只要他是人,就要受到尊重。為孩子來說,他們未必懂得如何實踐自己的權利,或是作最好的選擇,但是這不能成為一個理由,把父母的意志,取代了孩子的心意。
        從效果、結果來看,虎媽也好,哈佛女孩的父親也好,其實他們都是成功了。問題是,當你用自己的意志來決定一個孩子未來要如何如何,本身就有問題了。
        我其實不反對人家所謂的「催谷」子女成材,甚至高壓地迫子女,也沒什麼大不了,因為各人處境不同,性分不同,沒有穿別人的鞋,不要妄論闊窄。因為,父母意識到自己在壓迫子女,其實都是在承認子女的意志,明白對方的真實意願,只是你唔BUY;最怕的是父母用自己的意願取代子女的意願,卻為了令自己心安,用很多手段方法令子女聲稱這是自己的意願。

        子女是人,卻不是成熟的人,如何尊重不成熟者的權利,很考工夫,祝大家在這周末,稍微地向前走一步。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