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做好,不是指別人壞

        中世紀時,教會對於不信奉天主的人,先經宗教裁判所審理,確認之後,就轉送政府部門,由官家處決。在當時,這樣做是為當事人好,也是為社會好。因為,沒有信仰就代表轉投魔鬼的陣營,而容許這人繼續在社會裡生活,就會污染其他人,最後讓撒旦統治世界。
        到了今天,即使真心相信,自己的基督信仰是唯一真理的人,也不會推動立法,要求所有人都信天主吧?更加不會要求火燒無神論者吧?雖則仍有教徒會強調「我會上天堂,你會落地獄」,但是更多教會認同:要讓人信教,首先要讓人覺得,信仰令人生更有意義。也就是說,如果每個教友都好似德蘭修女咁,才真的會吸引到別人,仰望這信仰。
        為教徒來說,信仰是整個信仰生活的核心,我們尚且是採取「做好自己,吸引別人」的態度,為什麼在與性有關的課題上,會倒退呢?反歧視立法就會世界大亂這等說辭,就是中世紀不信教會讓魔鬼統治世界的翻版了。結果呢?
        正如好多教友相信,自己的信仰是走向真理的唯一道理,你也可以相信一夫一妻的結合才是唯一的關係。但是,你只可以更好地活出自己的信仰,來證明你這個信仰,而不是老是詛咒不信教的人「撒旦,走開」;同樣地,努力做模範夫妻,感化其他人,都走上這條路吧。
        那麼,我們就任由別人做迷途上的羊嗎?天主教教理這樣說:我們肯定天主教是走向基督的穩妥道路,但是天主的救恩不被人所限制,所以進來教會,有無限期入天堂保證,卻不代表街外兜售的,一定是假貨。
        要做祝福,不要做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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