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斥不雅

        每次去百老滙院線看電影,都會看+聽林二汶主唱的歌,就是提醒大家,看電影時不要做什麼。每次看,都有點感動,特別是唱到All we know, it is time to enjoy the show,總有點感動。是呀,這是一起享受的時刻。
        大家不要做這不要做那,不僅因為這些行為是不對,而是因為,我們一同享受這美好的時刻。這才是歌曲的重點,也是它總讓我們感覺不一樣的原因。
        本來,我們這個城巿,就有這種守規矩,因為這讓大家都好過一點的美好文化的。反過來說,就是黃子華所說的「面斥不雅」。可惜的是,這文化消逝,發展到今天,變成一齊撲街的文化了。
        劉鳴煒的「十萬元」論,確有「何不食肉糜」的離地,某程度也是一種失雅的行為。把個人的經驗套用在大眾身上,沒有想過別人的感受,沒有了那個「一齊」,卻想把自己的價值蓋過所有人。這就如同黃子華說過去的社會,大家會知分寸,不想被人家當面指責,因此自己也要慎言謹行,彼此都有一種「識做」的意識,故此社會有其無形的規限,大家對這規限有相當認同,而不會做出太出格的言行。
        不過,我覺得,這個規限,不僅在做那一方,也在指責那一方的。「面斥不雅」中的「不雅」,不僅是指向做了出格行為的人,也在於指責的人。老實說,有人在公眾場合做不當之事,要指責他,自己感覺也不太好。
        可今天社會的變化,不僅愈來愈多人無視這些無形的規限,而另一面,只要人家有錯,那些斥責其實都相當不雅。正如「十萬元」論,大家不僅批評這種說法,還要人身攻擊,我看到投胎KOL時,真心為這樣說的人難過。

        還是想起黃子華在「冇炭用」中說,香港已經進入「尋找撲街的日子」,而只要對方撲街,我們如何用棍來扑他,都有理由了。那種All we know已經不存在,也因此,要一起享受這場表演,同樣變得好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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